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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疫苗安全排查

时间:2018-08-09 15:44:36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院 杨丽星  点击数:

针对近期全国不断发酵的“长生疫苗”事件,嘉峪关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主动介入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监督各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联系市卫计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的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进行了全面排查。

在排查中,重点走访疫苗接种点、市疾病预防中心等单位,详细了解全市各类疫苗的购进渠道、运输环节、存储方式、检验程序、接种台账等。根据市疾病预防中心介绍,嘉峪关市所有疫苗均由省疾病预防中心统一采购,根据各社区医院需求量统一配发,本次涉案批次疫苗即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次号为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次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嘉峪关市均未购进这两个批次的疫苗。

排查结束后,市院民行处同市卫计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座谈会议。在座谈会上,市疾病预防中心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全市流通的各类疫苗在管理、接种、存储、运输等环节做了详细汇报。会后,检察机关针对疫苗事件在全国的影响,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建议卫计委及疫病预防中心等部门对疫苗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做好群众解释工作,积极引导,正确应对,管控风险,避免负面炒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在全市范围内做好大检查、大排查工作,确保各类疫苗安全使用;加强同疫苗监管部门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跟进监督全市疫苗的使用流程、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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