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伴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嘉峪关市检、法“两长”主办的两起刑事案件分别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两案分别由嘉峪关市院检察长蔡玉霞、城区院检察长李军虎支持公诉,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茹作勋、嘉峪关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辛玉林担任审判长。这是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两级院检、法两长首次同日出庭履职。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的案件。嘉峪关市城区院开庭审理的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庭审前,两级院检察长均认真审阅了案卷,详细了解案发经过,全面分析了证据材料,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撰写各类案件材料,并制作了庭审预案,为庭审做了充分的准备。在庭审过程中,两级院检察长对二被告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讯问,分别就定罪、量刑方面逐一举证、质证,代表公诉机关发表出庭意见,深刻剖析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进行了发人深省的法庭教育。被告人均当庭悔罪,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歉意,并表示愿意尽其所能进行民事赔偿。
此次开庭审理的两起案件均属赔偿无果、未能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的情况,故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一并开庭审理。对此,两位检察长在办案过程中,打破“重刑轻民”的固有思维,将维护被害人家属权益置于与指控犯罪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始终积极做工作敦促被告人最大限度地赔偿被害人家属。经过一上午的庭审,两案的被告人均表示愿意积极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在庭外就民事赔偿问题进一步调解,故合议庭决定两案待调解达成后定期宣判。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长办案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新常态,所办案件类型也日趋多样化。让检察长回归“检察官”身份,既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又能让老百姓直观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长亲自审阅案件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出庭支持公诉,不仅真正将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落到实处,而且有利于推动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和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彰显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