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院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确定的评查标准和方法,对全市两级院评查范围内的普通刑事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25件案件开展了全面自查。
本次评查采取“集中阅卷+现场反馈”的方式,评查组在认真查看案件卷宗、梳理相关问题,并经充分讨论确定评查案件等次的基础上,现场召开由所在院领导,侦监、公诉、未检、控申等部门全体人员及具体案件承办人参加的会议,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及卷宗材料制作和装订等方面逐案进行详细反馈。各县(区)院检察长表示针对本院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将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并安排专人跟踪落实。
检查组指出,与去年相比,今年评查发现的问题明显减少,但办案不规范、不严谨、标准不高的现象仍然存在,各院须进一步引起重视,尽早解决。并就切实提高两级院案件质量提出要求,各院要加强办案干警的培训学习,坚持问题导向,尤其要加强对《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及历次评查通报的学习,有效杜绝一些办案瑕疵的重复发生。要树立规范、严谨的工作作风,增强精品案件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程序办案。要进一步强化干警办案的责任心,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执法观念。要充分发挥分管领导、案管部门层级把关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落实的监督问责力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办案质量。